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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轉知【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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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分班相關資訊簡要如下:
(一)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
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三)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
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四)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
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參考資料如附件


相關檔案

中等學校閩南語.pdf


發布時間: 2022-09-13 08:12:53
發布單位: 大湖國小教務處


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中正路育英巷11號

電話: (037) 991008 傳真: (037) 99448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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