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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轉知苗栗縣110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 章」與換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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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旨揭人員認證資格說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年滿20歲(含)以上國民設籍苗栗縣滿 6 個月
以上,或3年內內曾受聘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授課節數達
100節以上(請開具服務證明,並填妥簡章附件二)。
(二)無教師法第14條、15條、16條各款及教育人任用條例第
3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前開申請認證者於申請期限
內(110年4月09日〜110年4月20日止),採網路報名,網
址:https://website.mlc.edu.tw/wzd004838/,填報相關
資料,並於110年5月15日(星期六)認證時攜帶相關資料
至本縣造橋國小參加甄試。
3、通過認證者應參加8小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職前通識講
習」,全程參與者始發給本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
證書。職前講習時間為110年5月22日(星期六)八時至十
七時,地點為造橋國小,課程內容為班級經營實務與相關
教學知能。


相關檔案

苗栗縣110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 (1).pdf
苗栗縣110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換證實施計畫.pdf


發布時間: 2021-04-01 10:40:57
發布單位: 大湖國小教務處


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中正路育英巷11號

電話: (037) 991008 傳真: (037) 99448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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