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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苗栗縣身心障礙發展中心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第 四條、第六條、第十一條條文,業經本府於110年3月8日 府行法字第1100043908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 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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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苗栗縣身心障礙發展中心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pdf


發布時間: 2021-03-19 14:59:58
發布單位: 大湖國小特教中心


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中正路育英巷11號

電話: (037) 991008 傳真: (037) 99448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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