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65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遇緊急重大事件請先行通報各駐區督學知悉,並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依時限實施通報作業。
相關檔案
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_112E1377814-01.pdf
| 發布時間: |
2023-12-26 15:51:37 |
| 發布單位: |
大湖國小學務處 |